外卖小哥因送餐纠纷遭两男子拳打脚踢 辱骂殴打他人构成什么罪?

发布时间:2018-08-20 17:02| 阅读:

想常胜,找常盛!
常盛律师团 —— 打造智慧维权航母,铸就用户护法利剑。

 

案情回顾:

8月14日14时许,陆某福、欧某辉、张某龙等3人因送餐纠纷问题在香洲心华路某餐饮店门口殴打外卖送餐员陈某某。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视频中,一位美团外卖的小哥被几名男子先是用脚猛踢,随后更是拿起一块不锈钢的停车指示牌,猛烈砸向外卖小哥头部。

目前,被打外卖小哥在被送往医院救治后伤势稳定。

《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详细量刑标准: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微信公众号搜索 — 常盛法宝,关注之后即可免费咨询。

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常盛律师团的专业律师。

400-011-9686

全国咨询热线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2-2019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06300号-2
律师免费一对一解答!即将关闭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