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卖女 男子被控拐卖儿童罪受审 拐卖儿童罪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8-08-09 18:15| 阅读:

赌博欠债10万后,8万卖出9个月女婴,后反悔被买家报警

为了偿还外债,陈某将自己的亲生女儿以8万元出卖,并在拿到卖女儿的钱款后,前往澳门进行赌博。8月8日,陈某因犯拐卖儿童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卖女挣8万 与买家争执后自首

检方指控,2017年3月,时年29岁的男子陈某与张某未婚生下一名女婴。2017年12月4日,陈某伙同张某在深圳北站广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8万元,并签订了“送养收养协议书”,把年仅9个月的女儿卖给姜某等人。

姜某担心在返程途中婴儿哭闹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就提议由孩子母亲张某坐火车陪同前往。在乘坐火车期间,姜某和张某因返程车票款发生争执,陈某提出对卖女儿一事反悔。

2017年12月5日下午3点,北京西站警方接到姜某的报警,称其在前日中午在深圳北站花8万元购买了一个9个月大女婴,但女婴家人反悔不卖了。接到报警后,民警前往西站某酒店了解情况,将姜某和张某一并带回了解情况。被告人陈某于2017年12月6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是什么原因导致为人父母者如此狠心,居然要卖掉自己亲生的孩子?拐卖儿童罪又该如何判刑呢?常盛小编为您解答:

2018年拐卖儿童罪如何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241、242条对拐卖儿童罪有如下表述(注:因《刑法》将拐卖妇女、儿童列一起表述,此有删节,只保留拐卖儿童内容):

第240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242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27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常盛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2018年拐卖儿童罪判刑的相关知识。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而拿孩子来当作获取钱财的工具。更多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常盛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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