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哺乳期能离婚吗?

发布时间:2016-07-28 11:02| 阅读:

   离婚的自由选择权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孩子在哺乳期能离婚吗?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的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对不需要进行母乳喂养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处理原则为: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

  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400-011-9686

全国咨询热线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2-2019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粤ICP备13006300号
头牌律师免费一对一解答!即将关闭该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