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在进行取保候审申请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17-07-11 11:11| 阅读:

  一、取保候审适用条件

  1、正面条件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

  ①监督;②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 法院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五、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注意:被取保候审人取保期间重新犯罪的:①暂扣保证金;②故意犯罪的,没收保证金;过失犯罪的,退还保证金。

  七、取保候审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申请取保候审须知

  一、申请的主体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3、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受理须知

  受理申请的机关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检察院)

  2、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

  3、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三、审查期限

  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批准采取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执行

  一 、执行机关: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2、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告知申请人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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