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霸”的底气:无知无畏还是违法成本太低?

发布时间:2018-09-26 18:23| 阅读:

9月19日,在G6078上发生了一件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一名女子明明车票上写着10D,但是却硬坐在靠窗的10F座位。

乘客说不通,没办法啊,只能让列车安全员去劝一劝。没想到这名女子张牙舞爪,跟她说一句,就好像点燃了一根鞭炮,噼里啪啦反砸过来。那架势,那口吻,活像是列车员的老妈在教训儿子。

她怒气冲冲地说:“(座位号)车票上面又没写,你们应该在后座上标明,为什么不标明?”自己看不清,居然还成了别人的过错了。好家伙!

随后,列车员要求她出示身份证查票,她一句话就顶回来:“凭什么啊!” 四个字字字铿锵,竟让人无法反驳。

列车安全员没有办法解决,最后原本应该做10F的乘客,只能坐在其他座位。这场好戏,居然以一个手握正牌的好人认输告终,也算是刷新了我三观中最基本的认知了。

座霸女手上戴着手表,穿着入时,感觉是有文化的人,可是怒气冲冲的样子,让我想到了两个字:“泼妇”

不仅我一个人这么说,连《人民日报》也这么说:

一个月前,高铁上出现的一个霸座男,相信大家都知道了。

那个人大老爷们,倚靠在座位上,活生生一副刚做完痔疮手术的模样。不让出座位,还让别人推轮椅来才肯走,这个说法发明也是够新鲜。

随后,他靠着霸座出名,申请了实名认证,成了新浪大V,引以为傲。成为年轻新一代对“恬不知耻”四个字的实力解释。

而这次的座霸事件的女主角,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拿出了教导主任的气派,耻高气昂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的工作做得不到位——高铁咋就没有为她一个人在座位背部印个号码呢?

23日,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了男子高铁“霸座”事件,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

“不构成违法行为”相关言论一出,微博上立马“炸开了锅”,有网友表示:如果按铁路局说法,那么在列车上设定座位号还有啥用?大家可以随便买张票,然后想坐哪坐哪。反正也不违法。

来自对于济南铁路局回应的新浪微博评论截图

律师明示:高铁霸座行为是违法行为

在网友讨论热烈的时候,已经有相关专业律师表示,“铁局部门认为高铁霸座行为‘不违法’,显然是错误的,反映出了铁路部门需要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水平。”

律师指出,涉事男子涉嫌违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律师认为,在霸座事件中,当事人孙某无理霸占他人座位,公然欺骗列车工作人员,侵害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已经构成扰乱列车上的公共秩序,列车乘警应当果断处理,对孙某进行警告,不听警告的,处以罚款或者拘留,以便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维护列车公共秩序。

律师指出,“在这个事件中,缺失的不是法律,而是责任。对于铁路部门不作为的行为,甚至推脱至没有‘法律规定’,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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