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维否认“破产重整致债权银行损失250亿”

发布时间:2016-10-15 15:44| 阅读:

在重整方案连续两次未获债权银行投票通过后,我国光伏龙头赛维集团三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方案日前被法院强制裁定批准。赛维破产重整启动以来,各种质疑声音不断,如赛维资产评估值和清偿率过低、光伏硅公司被“贱卖”等,负责赛维破产重整具体事务的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姚建近日对上述质疑作出回应。

不少债权银行质疑清偿率过低。按最终重整计划,三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赛维子公司,即光伏硅公司、硅片公司和电池片公司的普通债权清偿率分别为11.49%、6.62%和3.78%。姚建对此表示,上述清偿率是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它们是在模拟清算的基础上测定的,而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根据其担保物的评估值,有多笔获得100%全额清偿。这三家公司银行债权的综合清偿率实际达到25.13%,而且普通债权中的1000万元以下的小额债权实际清偿率也高于外界流传的数据,如电池片公司20万以下的债权全额清偿。同时,硅片公司和电池片公司的绝大部分债权尤其是银行债权,是用重整投资人易成新能的股票来清偿的,如考虑未来资本市场的收益,银行债权的损失会大大减少。

他还表示,赛维三家公司的清偿率符合债务人资产、负债、经营等实际情况,在平衡各类债权人法律利益前提下,从引进重整投资人确保重整成功方面进行了考虑。

据报道,破产重整将致债权银行损失250亿元。对此,姚建表示,赛维相关公司重整前已严重资不抵债,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损失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前就已铸成,并非因重整造成。而对赛维相关公司实施破产重整而非破产清算,正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对于光伏硅公司账上现金2亿元的问题,姚建说,目前正在对重整期间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且还有电费及其他生产费用等共益债务尚未支付,2亿元的账上现金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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